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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2年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会会员年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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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2022年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会会员年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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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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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
:
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400]FJSXZB[CS]2022001
的
2022年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会会员年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通用填空无)
。
2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12021199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夏商等
1(批)
648648.0000
648648
国内
生鲜、蔬果等
无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陆拾肆万捌仟陆佰肆拾捌元整(¥648648.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0幢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4.3
交付条件:
满足供货要求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合同总金额:陆拾肆万捌仟陆佰肆拾捌元整(¥648648.0000),该金额为计算中标折扣率使用,不作为结算金额,合同期内实际结算金额按甲方提供人员名单数量按实结算。 5.2乙方投标下浮率为14.2%。 5.3乙方提供的货品总额=采购金额/(1-下浮率)。 乙方按投标下浮率计算公式提供相应金额货品【即:乙方提供的每一人货品总额=1800÷(1-14.2%)=2097.9元】。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成交人应按采购人下单的产地、品名、规格、数量、质量送货,采购人现场验收时发现与下单不符,有权拒收并要求成交人在1-2天内调换同品种质量货物,因调换货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3运输食品的交通工具必须干净整洁,运输时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对易破损的物品应当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如有破损的现象,由成交人调换或承担损失。 6.4在货物质保期内,采购人对商品质量有异议,成交人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现场确认,若确有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免费退换同价格的商品。 6.5采购人验收人员现场核对供货相关单据及产地、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验收清单一式两份,采购人和成交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6采购人对商品质量有疑义,有权提取物品到相关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检测结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按违约处理。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7
按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三节分三期,每期按“支付比例”的90%支付,由成交人提供90%的发票,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2
33
按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三节分三期,每期按“支付比例”的90%支付,由成交人提供90%的发票,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3
50
按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三节分三期,每期按“支付比例”的90%支付,由成交人提供90%的发票,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0
、违约责任
10.1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未按照本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承当赔偿责任。 10.2在履约过程中,因成交人原因发生相关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合同无法依约履行的,采购人同时还有权解除合同。 10.3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成交人除赔偿损失外,要支付所涉产品价值的十倍赔偿金。 10.4成交人必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穿孔、变质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10.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成交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 10.6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延期7天以内(含7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给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8%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除按合同总额的15%支付逾期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0.7在履约期限内,中标方应按售后要求及时响应及处理所有采购人合理诉求,若在5日内没有得到成交人反馈。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责任。 10.8因成交人原因违约的,应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并支付采购人损失的3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损失无法计算或者损失不明显的,成交人应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责任另有具体约定的按具体约定执行。 10.9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结清货款,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货款的,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甲方须每日按应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无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 结算方式:以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三个节点实际采购金额分段结算,其中端午节300元/人、中秋节600元/人、春节900元/人,合计1800元/人,每个年节实际人数以甲方提供为准。乙方按投标下浮率计算公式提供相应金额货品【即:乙方提供的每一人货品总额=1800÷(1-14.2%)=2097.9元】。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
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
住所:
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0号
住所:
三明市梅列区和仁新村23幢
单位负责人:
张翔
单位负责人:
余英然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见平
联系方法:
0598-8338106
联系方法:
1360599032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市工行列东支行
账号:
账号:
1404048309003022249
签订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
签订日期: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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