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2022年至2024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下载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7-21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2022年至2024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 | 项目编号 | HNPC2022-034 |
预算金额(万元) | 1500 |
| 最高限价(万元) | 1500.000000 |
| 采购需求 |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2022年至2024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拟招2家建筑工程公司负责违法建筑和违法广告招牌拆除、清运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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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具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或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提供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7)本项目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时间 | 2022-07-01 至 2022-07-07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下载项目招标文件。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 2022-07-21 10:00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 |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0898-66569060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明月路4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81678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 |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81678 |
详细信息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2022年至2024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PC2022-034
2.项目名称: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2022年至2024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
3.预算金额:1500万元(该项目为资格入库招标,预算仅做参考)。
4.采购需求: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2022年至2024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全区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及违法广告招牌的拆除、清运工作,拟招2家建筑工程公司负责违法建筑和违法广告招牌拆除、清运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具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或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提供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7)本项目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2年07月01日零时至2022年07月07日二十四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下载项目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
2.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要求登记注册 (
3.投标申请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提交项目投标申请后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 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投标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2年07月01日零时至2022年07月07日二十四时止。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0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汇款,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转入保证金账户(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明月路4号
联系方式:0898-66569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
联系方式:0898-6538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898-65381678
2022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