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新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及直属机关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新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及直属机关派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审批[2020]245号,项目业主为新田县公安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业务技术大楼,直属机关派出所,地下停车场,配套相应的办公装备,配套建设大门、围墙、绿化、硬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98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及直属机关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
1.2.2 建设地点:新田县龙泉镇新田大道北面瑶塘窝地段监管中心旁,南面靠近城市主干道新田大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及直属机关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全过程承包。本项目新建一栋业务技术大楼,建筑面积10891.32平方米,业务技术大楼为地下贰层、地上玖层,配套相应的办公装备,配套建设大门、围墙、绿化、硬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49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425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85.77万元,预备费237.14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51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新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及直属机关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1.4.1设计部分(不包含勘察、初步设计):建设项目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业务技术大楼,直属机关派出所、地下停车场3000平方米,配套相应的办公装备,配套建设大门、围墙、绿化、硬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辅助工程等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配合等;
1.4.2采购部分: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的采购工作等;
1.4.3施工部分:业务技术大楼、大门、围墙、绿化、硬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辅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工程保修等;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5.1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1.5.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5.3设备及材料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否则认定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 7月 1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注: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无法录入信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7 月26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46-4723226。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8368327、17769311332(经本人同意公开)。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6投标担保形式为: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或电子保函或线下保函(即银行保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7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8本项目要求设计方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9.9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田县公安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1号
联
系 人:孙铁
电 话:18874676321(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周杰平
电 话:0731-89670275 、1346907082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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