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义县河道整治工程-小白溪流域上陈村段(项目名称)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审〔2022〕1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武义县国水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武义县河道整治工程-小白溪流域上陈村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左岸堤防改造、右岸堤防提升、河道流浚及桥梁、涵管、堰坝等附属建筑物改造等。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425.7万元。工程任务为防洪及改善水环境。
2.2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或招标人发出的指令为准。
2.3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进浙施工企业应已通过浙江省水利厅备案,且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供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网上自行免费下载。进行网上自行下载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新系统)模块下载,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版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网上下载有疑问,请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电话:0579-88046815或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79-87629731/15068098108/15024501285。
注:本项目开评标将使用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新系统)进行开评标,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新系统)后再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4.4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注:凡在金华各县(市、区)内办理过浙江CA天谷签章的企业,均可在武义县交易平台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具体详见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020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CA互通互用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办理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专用“数字证书”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月19日9:30时止。
5.2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方式:投标人通过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模块,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武义投标编制”软件编制生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 CA 电子签章和加密,生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以“投标单位名称+水印码.投标文件”的格式)后上传至“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5.3根据金资交办【2020】1 号文件的精神,采用钉钉群直播方式观看不见面开标实况。根据武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是否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注:未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评标结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义县国水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火车站广场南侧三江御园22幢3楼
电 话:0579-87629731、15024501285、15068098108
2022年9月28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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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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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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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3年(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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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近3年(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未被水利部、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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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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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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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19年9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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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负责人无被水利部、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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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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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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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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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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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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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相应的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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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若发现上报的公示人员信息虚报,将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对有关企业和人员按照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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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派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2022年7月、8月、9月份)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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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委托代理人(如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的)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2022年7月、8月、9月份)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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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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