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5日16:00之前(已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0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期贰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不约定履约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长沙联交所所需要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租赁方全部承担。
6、标的移交时间:以挂牌交易后确定的最终承租人实际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状进行移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8、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中需书面承诺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9、租赁内容为本次发布租赁标的的70%(即各广告设施10个展示画面中的7个展示画面)。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2023年1月9日16:00之前(已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0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期贰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不约定履约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长沙联交所所需要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租赁方全部承担。
6、标的移交时间:以挂牌交易后确定的最终承租人实际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状进行移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8、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中需书面承诺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9、租赁内容为本次发布租赁标的的70%(即各广告设施10个展示画面中的7个展示画面)。
|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公开招租标的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并以实际情况进行交付,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2、本次公开招租标的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并以实际情况进行交付,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