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车辆道闸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F2023027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车辆道闸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70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0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1
| 1-1
| 车辆道闸系统设备
| 1批
| 97040
| 否
| 97040
| 194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询价通知书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潜在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询价通知书和缴纳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桔园支行
|
| 账 号:35050161830000000140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0591-62026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黄晓丹、蓝赛珍0591-8753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丹、蓝赛珍
电 话: 0591-8753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