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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省市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沙县区2023年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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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db:省市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沙县区2023年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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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省市] |
发布时间: |
2023-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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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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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沙县区2023年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Q2023-TP009
项目名称:沙县区2023年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沙县区2023年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项目((项目名称),具体说明如下: 为了加快新时代我区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水保[2021]11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号)文件精神。我区准备2023年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申请函、水土保持示范县总结报告、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佐证材料、视频文案、宣传图册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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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有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带到开标现场;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
方式:从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止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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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十四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 18005983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
联系方式:小温 0598-5856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温
电 话: 0598-585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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