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23年度工程全过程服务企业选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ESYH-F1001
项目名称:某部23年度工程全过程服务企业选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23年度工程全过程服务企业选商 项目编号:2023-JKESYH-F1001 项目概况:
|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项目预算
| 备注
|
| 001
| 某部23年度工程全过程服务企业选商
| 23年度约1000万元工程(多个工程,工程单体投资不超过400万元)的管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技术服务类项目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沈阳
| 约1000万元工程预算量的配套服务
| |
| 说明
| 1.报价方式:按照《XX设施建设费用定额》(XX 827B-2020)取费执行标准以及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分别提报折扣率进行报价。其中勘察设计费不高于4.5%(按照《XX设施建设费用定额》要求,根据设计内容适时调整取费)、监理费不高于3.3%、造价咨询费不超过1.8%、工程管理费不超过2%(其中勘察设计费和造价咨询费按照招标控制价金额取费付款、监理费和工程管理费按照施工合同金额取费付款)
2.如国家下发新的取费标准,结算时则按新标准执行。
3.拟入围投标供应商家数:1家。
|
本项目第00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营业范围包括工程管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技术服务;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须在沈阳市内有实体机构。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提供在沈阳市内有实体机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性质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仍需提供上述材料。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当天报名材料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15:00后发送),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kgsbbzq@。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31号首创自在天地C座17层(和颐酒店)。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31号首创自在天地C座17层(和颐酒店)。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孙女士
办公电话:024-88886111、024-6689898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 址:辽宁省
联系人:于助理
电话:0301-842254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周干事 王助理
电话:13322447306 19909830103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营业范围包括工程管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技术服务;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供应商须在沈阳市内有实体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网上申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31号首创自在天地C座17层(和颐酒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0301-842254
联系方式:于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联系方式:杨先生、孙女士024-88886111、024-6689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24-8888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