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合成革含二甲胺废水用于锅炉脱硝
协同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311153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成革含二甲胺废水用于锅炉脱硝协同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招标人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成革含二甲胺废水用于锅炉脱硝协同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合成革含二甲胺废水储罐区计划建设在公司3号脱硫塔南侧空地,占地面积约120m2,SNCR喷射系统及输送系统利用原有SNCR管道系统。(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3工期要求:5个月,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3.2.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不少于2台的超低排放机组脱硝工程建设或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完工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承包范围页)。
3.2.3 投标人应设有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一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两台火力发电脱硝工程管理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安全员应持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证)。
3.2.4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2.5 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网站(
4.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231115326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推荐,无需等待审核)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客户指南”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3电子招标文件(zbf格式)使用“投标文件客户端”打开,潜在投标人可登陆(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附言上请注明招标编号。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6.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本项目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9. 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外贸大厦29层
电话:0591-86211272。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青涵路8号
邮编:355208
电话:0593-7289055
传真:0593-7289056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68号招标大厦506
电话:0591-87539904 87548640
传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庄林、苏恒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0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