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50507-000008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嘉华浙能嘉兴电厂四期工程9、10号机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嘉兴电厂四期工程10号机组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1
顶
6%
2025-05-10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2
嘉兴电厂四期工程9号机组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1
顶
6%
2025-05-10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要求完成浙能嘉兴电厂四期工程9、10号机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陆域部分、辐射部分),超低排放验收监测、在线CEMS 调试检测、 在线CEMS 技术指标比对验收监测等环保验收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还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承担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的排放监督监测等职责;同时也是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的复核检查工作的三个单位之一,对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程序和验收监测内容熟悉,有利于我公司顺利完成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该中心技术力量雄厚,环境监测能力居于全国前列。该中心的监测数据质量高,在省内具有权威性。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5-08 至2025-05-12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陆工
电话: 0573-82428373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LUFANGYING@ZH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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