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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和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碳钢、合金钢法兰框架协议对焊法兰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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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和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碳钢、合金钢法兰框架协议对焊法兰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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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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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和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碳钢、合金钢法兰框架协议对焊法兰(招标编号:NWZ251210-4701-106064)
,
招标人为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对焊法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和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碳钢、合金钢法兰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对焊法兰
1.000
批
2
平焊法兰
1.000
批
3
螺纹法兰
1.000
批
4
承插焊法兰
1.000
批
5
松套法兰
1.000
批
6
法兰盖
1.000
批
7
其他法兰
1.000
批
8
8字盲板
1.000
批
9
单孔板
1.000
批
10
单盲板
1.000
批
11
其他盲板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覆盖投标物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投标人须具有覆盖投标物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具体要求详见《型式试验证书覆盖说明》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2.1.1-2024.12.31)每年净利润不低于1%,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专用章。(若上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须同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证明)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0.1.1-2024.12.31)在国内外石油石化项目同类工况供货业绩,单个项目对应本包段合同金额≥500万元,其中至少1份单笔合同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的本包段物资的供货业绩。业绩材料应包括业绩清单和业绩证明文件。业绩清单:按《业绩清单-模板》填写。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无或不清晰则无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适用于所投法兰包段的热处理设备及锻造设备。以上须提供清晰的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回购条款,当项目竣工后,双方应就已到货但未使用的产品进行清点,符合回购条件的产品,由供应商按约定进行回购。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双方应就已销售但未使用的物资进行清点,剩余物资在物资基本完好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进行回购:剩余数量不足乙方供货金额的8%时,回购价格执行本框架协议(如到期,则执行总部年度框架协议)当月采购执行价;剩余数量超过乙方供货金额的8%(含)时,回购价格原则上应在不低于本框架协议(如到期,则执行总部年度框架协议)当月采购执行价的75%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确定。运费由回购方负责。
(3)投标人承诺不得对《报价明细表》进行格式变更、内容增减、合并、排序等任何修改,除要求上传标书内的商务报价外,开标后投标人还需将EXCEL报价表提交招标中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1月27日16时0分
至
2025年12月3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周先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2月8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彩霞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0477-2791606
电 话:
010-59963587(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送邮件)
电子邮件:
zhangcx.zth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ouyh@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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