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应县八一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清淤及附属工程项目: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能提供相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3.4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网站“黑名单”中。
3.5财务要求:具有 2022至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年起算起。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