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0020251125001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潞州区、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招标编号:ZFC140400202511250
017-01),已由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11号、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滨湖
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解决。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屯留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约25.25平方公里。
(1)生态护岸提升:A型护岸-1432m、B型护岸-808m、C型护岸-506m、D型护岸-258m、
E型护岸-1398m、F型护岸-1476m、H型护岸-1250m、I型护岸-1250m、J型护岸-790m,
生态护岸改造总长度约9168m;
(2)缓冲带植被修复:修复植被范围约205公顷,其中陆域缓冲带约150公顷,重点构建
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群落带;水域缓冲带约55公顷,依水位梯度由低到高种植湿生植物、
挺水植物、浮叶植物和沉水植物;
(3)田边生境修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地势较低处开挖生态拦截沟16.423km,沟渠内种
植较强吸附能力的水生植物;
(4)滩涂地修复,修复面积约105公顷,沿岸设置生态护桩约 4800 根;
(5)水生态修复:设置生态沟渠总长约2647m,雨水处理生态塘总面积约3.5公顷。
2.4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365 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
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