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设计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微动开关等采购项目网上比价澄清二次公告
公告名称: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微动开关等采购项目网上比价澄清二次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5-12-01
详细内容: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微动开关等采购项目网上比价澄清二次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微动开关等采购项目采购货物清单已完成澄清,澄清后的清单详见附件。请各响应人认真核实澄清清单。另项目公告及合同做如下澄清:1、项目比价公告原条款:“二、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响应人的货期超过80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含增值税价格上限为人民币822821.39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价格上限,且单项物资不超对应价格上限,价格上限明细详见附件采购清单。”修改为:“二、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响应人的货期超过80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含增值税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39978.75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价格上限,且单项物资不超对应价格上限,价格上限明细详见附件采购清单。”2、项目比价公告原条款:“七、城轨采购网平台交易服务费(一)最终中价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含比价失败转直接谈判项目),收取标准如下:”修改为:“七、城轨采购网平台交易服务费(一)最终中价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九、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三)报价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报价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价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报价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要求品牌及型号信息填写完整,如送货时,合同清单中的物资品牌、型号与实际送货物资品牌、型号不符,按合同条款执行。”修改为:“(三)报价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每一单项物资,要求仅可填报一个具体明确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如仍填报多个的,业主以排列在前的品牌及对应型号等信息为准);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报价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价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报价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要求品牌及型号信息填写完整,如送货时,合同清单中的物资品牌、型号与实际送货物资品牌、型号不符,按合同条款执行。”如有异议,请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17时前登录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进行提报。逾期提出澄清无效,视为无澄清。 附件:2024年微动开关等采购项目物资清单(澄清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 19 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煤矿招标网铁塔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设计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