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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窦店亚新社区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项目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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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资格预审】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窦店亚新社区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项目资格预审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5-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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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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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窦店亚新社区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项目资格预审
:2025-12-01 10:52:56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递交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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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基础信息
资格预审编号:18003013-YS-2025-0025
采购单位: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03 17:00:00
递交预审资料截止时间:2025-12-05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12-04 12: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12-05 14:00:00
采购类别:其他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备注
窦店亚新社区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采购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详情描述
一、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窦店亚新社区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项目2.服务内容:(1)负责窦店亚新一里楼房区150m³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包含污水站运营人工费、药剂费、污泥处置费、膜清洗费、水质检测费等,不含电费、水费,其中全年用电量9.5万度电费由甲方承担,超过9.5万度部分电费由乙方承担。)(2)对窦店亚新一里楼房区150m³污水处理站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维修;(3)为窦店亚新一里楼房区150m³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中提供所需的药剂,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次氯酸钠、PAC(聚合氯化铝)等;(4)负责定期对MBR膜进行清洗,确保系统膜通量不小于8.5L/㎡·h;(5)委派运营人员(共3人,实行24小时值守、3班2运转)每日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检,负责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应急事故处理及日常运行操作,并根据季节及处理水量的变化调整运行参数,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出水达标;(6)负责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与处置,每年不少于4次。(7)投标人须每季度对出水水质进行一次检测,并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的B排放限值要求。(8)负责北平房区污水提升设备、管线巡检,确保不发生污水溢流。(9)污水站运营所需电费、水费由招标人负责,全年用电量9.5万度电费由甲方承担,超过9.5万度部分电费由乙方承担。3.服务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亚新一里4.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二、技术要求:1.投标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巡检及运行管理,做好现场记录,并提交招标人管理人员进行确认。严格按照进入污水处理设备间安全管理规定、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投标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定期为污水处理站提供所需的PAC、次氯酸钠等药剂,技术人员每日到现场定期巡检,检查站内各机电设备运行状态、各单元生物污泥活性。3.投标人的维保与服务范围包括:每日巡检、应急处理、运行指导、设备检查、电气检查,定期投加絮凝剂(聚合氯化铝)、次氯酸钠等药剂,确保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投标人每次投放药剂、巡检及维保等工作时均应做好记录,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报送相关记录。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服务必须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的B排放限值,具体排放限值如下。因检测不合格导致的一切行政处罚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序号项目排放限值备注1Ph值6-92悬浮物(SS)2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04化学需氧量(CODcr)605氨氮8(15)6总磷1.07总氮208动植物油3.09粪大肠菌群(MPN/L)40001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1.011总余氯0.54.投标人运营服务工作须符合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5.投标人需按时为污水处理设备加药,定期对处理后的污水主要参数进行自行化验,确保系统运行稳定与污水达标排放,每季度提供加药、巡视、化验记录,半年提供一次运行管理总结。6.投标人应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派遣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到现场,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运行记录及水质化验数据进行核对检查,并根据季节及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参数,确保设备在不同季节及节假日期间运行稳定,出水达标。7.投标人负责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淤泥进行清理,且每年清理次数不少于四次。8.投标人的维护保养范围包括: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各开关控制器进行检查清理养护;对电机、风机、水泵等进行清理润滑保养;及时排查并消除设备设施日常异常;及时修复设备故障;对污水处理设备箱体等锈蚀部位进行除锈防腐(频率为每年一次)。9.如发生设备故障,需要更换的单个配件费用在1000元及以内的(以招标人认可的北京市市场信息价为准),由投标人承担并负责更换;费用超出1000元的配件,须报经招标人批准后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运行管理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10.污水处理站出现问题时,投标人须立即响应,采取控制污染物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并在4小时内提交解决方案,6小时内解决问题或实现有效控制。11.作业过程中需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及相关措施。12.投标人应确保作业安全,保证所提供及使用的材料、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3.在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危险废弃物,由投标人自费负责清运处理,不得在招标人现场留存。14.投标人每次进行运行维护保养、巡检作业时,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联系人
李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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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020651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66417895
监督举报邮箱:dc_dq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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