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由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汤河子管委会备字〔202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锦州高能北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昱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产业园区中信快速路二段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厂区的新建、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运系统。(1)厂区新建部分包括:新建处理能力为“100t/d餐厨垃圾+10t/d废油脂”的处理工艺系统,预留1条150t/d的厨余垃圾预处理线安装位置,厂区新建内容包括新建1座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1座厌氧发酵罐、1座残液罐、1座双膜气柜、新建沼气净化系统、新建臭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池、地磅等。(2)收运系统主要包括:新增100t/d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和新增10t/d废油脂收运系统。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365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1月24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7年01月24日;
标段名称: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701ET02000035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厂区的新建、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运系统。 (1)厂区新建部分包括:新建处理能力为“100t/d餐厨垃圾+10t/d废油脂”的处理工艺系统,预留1条150t/d的厨余垃圾预处理线安装位置;厂区新建内容包括新建1座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1座厌氧发酵罐、1座出料罐、废弃油脂储存罐区、1座双膜气柜、新建沼气净化系统、新建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池、地磅等。 (2)收运系统主要包括:新增100t/d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和新增10t/d废油脂收运系统。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7158.82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2.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 2 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还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过项目经理二次刷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止(北
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 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锦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人:朱先生,联系方式:15104161585。
2.招标负责人:赵思晴,联系方式:1384065178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高能北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昱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街道前白村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邮 编:121000邮 编:121000
联系人:石梦迪联系人:赵思晴
电话:18624320530电 话:13840651789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Lnyfxmgl@163.com
2025 年 12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