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KZFCGXJ-2025-8(2)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8,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新能源轿车一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17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8,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
轿车
新能源轿车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178,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新能源轿车一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供应商应在2025年12月17日9:00前到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开标室现场签到,参与询价并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未按时到场,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视同自动放弃询价,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律自负。
*若此次开评标因系统故障、停电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按有关规定处理。在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一份与上传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PDF版电子响应文件以备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相关事项。
名称:安康市公安局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30号
联系方式:13389153369
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市本级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联系方式:0915-3235258
项目联系人:综合科
电话:0915-3235258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