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设备材料框架采购项目(第五部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HZB-HW-202603014)
本项目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设备材料框架采购项目(第五部分),采购人为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资金自筹资金;
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公告附表;
4.交货地点:详见公告附表。
5、框架协议服务期限: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
二、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5)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系 人:刘慧英,史晋阳
联系电话:13240865755、18004717523
邮 箱:15047733921@
2026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