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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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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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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JSZC-321202-JSJQ-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2-JSJQ-G2026-0001 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0万元(250万元/年) 采购需求:保安服务,院内巡逻、各岗位执勤、搬运物资、消防应急救援、消控室值班、协助各处会议室桌椅复位、反恐应急处置等,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09:30 (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泰州市鼓楼北路99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23-801850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泰州市创美科技产业园6幢103室联系人:钱工联系电话:18652618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工电话:1865261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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