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贵州黄平县新州镇高溪重晶石开采项目”澄清通知
:2026-03-17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贵州黄平县新州镇高溪重晶石开采项目”,现澄清通知如下:
1. 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5分)评分条款删除。
2. 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5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类似工程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修改为:企业业绩(10分):2022年至今已完工或在建的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类似工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已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条款协议书,合同价格形式补充为:单价合同,以贵州省最新的定额及清单计价规范、价目表及现行人工工日单价进行计算的造价乘以单项投标下浮率确定结算单价(单项结算单价=贵州省最新定额单价*(1-单项下浮率))。
4.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补充为:(1)按月进度产值进行支付,发包人应在每月25号之前审核确认当月工程进度产值,并在次月15日前支付完毕当月进度产值的90%;(2)项目竣工以及资料存档完整,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3)项目审计报告完成后,支付至该项目最终审定价格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一年之日起10日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特此通知!
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贵州黄平县新州镇高溪重晶石开采项目澄清文件.pdf
附件
贵州黄平县新州镇高溪重晶石开采项目澄清文件.pdf
项目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