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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合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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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3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合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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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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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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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
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拟对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
合同金额(元):300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大兴宝典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立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龙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华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合同合同金额(万元):70万元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大兴宝典汽车有限公司变更内容描述:(包括核减原合同内容、变更金额等)1.服务时间变更为“本合同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5月25日,服务期为三个月(如项目在延期合同履约期间内提前完成采购,则供应商应积极配合终止合同并做好工作交接,避免产生履约纠纷)”2.合同支付上限变更为“本合同三个月支付上限为17.49(万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分局于2025年12月启动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工作,于2026年2月9日开标,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六家导致项目流标, 2月13日经区财政局复函同意原合同延期三个月(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服务内容及支付标准保持不变(续签合同支付上限按年度合同支付上限/12×延期月份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林路33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1:深圳市大兴宝典汽车有限公司合同变更公示表.pdf附件2:投标文件.zip附件3:2.律师文件审查意见书(大兴宝典).pdf附件4:[GMDL2023000006-A]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pdf附件5:4.中标通知书(已公示)-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标段D维修合同.pdf附件6:1.合同(已盖章)-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标段D维修合同(大兴宝典70万)(水印).pdf附件7:6.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公务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合同延期的复函.pdf附件8:7.公务车延期合同自查表.pdf附件9:1.合同-光明公安分局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务汽车)标段D维修合同(大兴宝典70万)-盖章.pdf附件10:06d-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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