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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四川石化公司2026至2029年环境监测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四川石化公司2026至2029年环境监测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
发布时间:
2026-03-19
详细内容:
四川石化公司2026至2029年环境监测外委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石化公司2026至2029年环境监测外委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305-FW032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四川石化公司2026至2029年环境监测外委服务  已由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公司2026至2029年环境监测外委服务。

2.2 项目概况:受招标人人员配置、检测分析资质及仪器设备条件限制,自有实验室暂不具备对部分特征污染物及依法需取得CMA资质方可开展的监测项目实施长期、稳定监测的能力。依据公司2026年环境监测计划,拟对臭气浓度、二噁英、汞及其化合物、可吸附卤化物、废渣含水率、在线监测比对等项目实施外委监测,保障污染物排放管理依法合规、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满足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同时,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结合厂区、厂区周边及外排管线沿线地下水井布设情况,开展地下水水质分析,掌握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并依据《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组织实施2026—2028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按要求修订监测方案并定期提交监测报告。上述监测工作由具备相应检测能力和CMA资质的单位承担,监测报告加盖CMA印章。

服务承包方式:本项目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实施。投标人已取得CMA资质且在其资质认定范围内的监测因子,应由投标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或转包。走航监测及投标人CMA资质范围以外的监测因子,如确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的,应事先报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备相应合法有效的资质,其服务质量及成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3 招标范围:估算金额1065万元,以下所有外委监测任务工作量增加不超过10%的,费用不变,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1废水废气特征监测因子外委分析(2026年4月合同签订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需投标人到现场采样,具体见下表。

表1 废水废气特征监测因子外委分析

序号 分析项目 分析方法 点位 分析频次 总点次 备注

1 汞及其化合物 HJ 543 1 1次/月 39  

2 二噁英 HJ 77.2 1 2次/年 7  

3 1,3-丁二烯 HJ759 8 1次/季度 104 主厂区8个厂界

4 甲醇 HJ/T 33 4 1次/季度 52  

5 甲醇 HJ/T 33 8 1次/季度 104 主厂区8个厂界

6 正己烷 HJ 734 8 1次/季度 104 主厂区8个厂界

7 臭气浓度 HJ1262-2022 1 1次/季度 13 污水处理厂臭气排气筒

8 臭气浓度 HJ1262-2022 13 1次/季度 169 13个厂界

9 总汞 HJ 694 4 1次/月 156  

10 烷基汞 GB/T 14204或HJ 977-2018 4 1次/月 156  

11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HJ/T 83 2 1次/月 24  

12 硫化氢排放速率 GB/T 14678 1 1次/月 12  

13 硫化氢 GB/T 14678 13 1次/季度 156  

14 甲硫醇 GB/T 14678 1 1次/月 39  

15 甲硫醚 GB/T 14678 1 1次/月 39  

16 二甲二硫醚 GB/T 14678 1 1次/月 39  

 

注:表中所列分析点次为监测实施频次,具体采样与分析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执行。

1.2在线比对监测外委分析(2026年4月合同签订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需投标人到现场采样,具体见下表。

表2 在线比对监测外委分析

序号 分析项目 分析方法 点位 分析频次 总点次 备注

1 pH HJ 1147 1 1次/月 39 观察池

2 水温 / 1 1次/月 39 观察池

3 化学需氧量 HJ/T 399

HJ 828 1 1次/月 39 观察池

4 氨氮 HJ 535 1 1次/月 39 观察池

5 pH HJ 1147 1 1次/月 39 氧化塘

6 水温 / 1 1次/月 39 氧化塘

7 化学需氧量 HJ/T 399

HJ 828 1 1次/月 39 氧化塘

8 氨氮 HJ 535 1 1次/月 39 氧化塘

9 总磷 GB/T 11893 1 1次/月 39 氧化塘

10 总氮 HJ 636 1 1次/月 39 氧化塘

11 氧含量(氧气) GB/T 16157 25 1次/季度 325 22套CEMS+3套NMHC-CEMS

12 流速 GB/T 16157 25 1次/季度 325 22套CEMS+3套NMHC-CEMS

13 氮氧化物 HJ 693/HJ1132 25 1次/季度 325 22套CEMS+3套NMHC-CEMS

14 二氧化硫 HJ 57/HJ1131 25 1次/季度 325 22套CEMS+3套NMHC-CEMS

15 非甲烷总烃(含出入口NMHC和除效率) HJ 38 3 1次/季度 39 3套NMHC-CEMS

16 颗粒物 HJ 836 25 1次/季度 325 22套CEMS+3套NMHC-CEMS

 

注:表中所列分析点次为监测实施频次,具体采样与分析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执行。

1.3其他监测外委分析(2026年4月合同签订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需投标人到现场采样,具体见下表。

表3 其他监测外委分析

序号 分析项目 分析方法 点位 分析频次 总点次 备注

1 热灼减率 HJ 1024 1 1次/周 50  

2 含油量、含水量 CJ/T221 1 1次/周 138  

3 走航监测(空气6因子和VOCs) DB41/T2665 1 按需 30  

4 在线监测因子验收 验收标准 按需 按需 42  

5 组织在线监测验收会议(含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及专家费) / / 按需 3  

 

注:表中所列分析点次为监测实施频次,具体采样与分析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执行。

1.4地下水监测井外委分析及应急监测(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由招标人送样,按照现行监测计划,共计对厂区(含周边、厂区-彭州之间)及外排管线沿线107口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周期性监测,样品采集为送样制,指标包括pH值、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总固体、总硬度、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砷、甲苯、二甲苯、MTBE、氨氮、溶解氧、电导率等15项。

地下水应急监测的指标类别不仅限于前述 15 项指标,还应包括表 6《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中所列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背景点可能涉及的相关监测指标,并可根据现场实际排查情况及污染特征研判需要,补充开展粪大肠菌群数、全盐量、钙、钾、镁等相关指标的监测。上述地下水应急监测各项指标在合同服务期内三年总体监测项次累计不超过 6000 项次,具体监测指标及监测项次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地下水应急监测以 CODmn、石油类、MTBE、硫酸盐、挥发酚、甲苯、二甲苯、硫化物、溶解氧、总溶解性固体、砷等指标为主,上述主要指标一般占总体监测项次的约 65%。

表4 地下水监测井外委分析

监测井个数 监测频次 监测指标

50 1次/周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总固体、总硬度、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砷、甲苯、二甲苯、MTBE

4 1次/周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MTBE、氨氮

4 1次/周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MTBE、氨氮

2 1次/周 pH值、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氨氮

1 1次/周 石油类、MTBE

14 1次/周 石油类

4 1次/月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总固体、总硬度、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砷、甲苯、二甲苯、MTBE

2 1次/月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MTBE、氨氮

18 1次/月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电导率

2 1次/月 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25 1次/季度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总固体、总硬度、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砷、甲苯、二甲苯、MTBE

 

注:不定期可能会有部分应急指标分析,具体分析指标和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根据《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工作内容,开展2026年至2028年三个年度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需投标人到现场采样。每年对约44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开展现场采样(非送样制)和监测,并出具盖CMA章的检测报告。每年约8月底在系统平台提交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每年度监测频次为土壤监测一次(深层土4个点每3年一次),地下水监测两次(2026年至2029年,每年丰水期及枯水期各一次)。该项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

表5 土壤环境自行监测

点位编号 点位名称 每年度监测指标

T01 土壤背景点(原油储备库厂界西北角)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汞、甲基汞、甲基叔丁基醚、砷、钒、镍、锌、铜、钴、钼、铅、氨氮、六价铬、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苯并[a]芘、乙基汞、铬;铝、铑、锑、镉。

T02 原油储备库东南侧空地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汞、甲基汞、砷、钒、镍、锌、铜、钴、钼;硫化物、苯并[a]芘、乙基汞、铬。

T03 化工原料、中间原料罐区南侧、燃料罐区、C5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基叔丁基醚、汞、甲基汞、砷、钒、镍、锌、铜、钴、钼

ST01 化工原料、中间原料罐区南侧、燃料罐区、C5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基叔丁基醚、汞、甲基汞、砷、钒、镍、锌、铜、钴、钼

T04 化工产品罐区 pH、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钴、钼

T05 芳烃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

T06 汽油、甲醇和轻污油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基叔丁基醚、砷、钒、镍、锌、铜、钴、钼

T07 柴油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

T08 汽油煤油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

T09 化工原料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

T10 中间原料罐区一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

T11 汽车装卸栈台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

T12 铁路装卸台(表层)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

ST02 铁路装卸台(深层)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

T13 原油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汞、甲基汞、砷、钒、镍、锌、铜、钴、钼;硫化物、苯并[a]芘、乙基汞、铬。

T14 常减压装置 pH、石油烃(C10~C40)、汞、甲基汞、砷、钒、镍

T15 硫磺回收装置 pH、石油烃(C10~C40)、镍、锌、铜、钴、钼、氰化物、氨氮

T16 汽油加氢装置 pH、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镍、锌、铜、钴、钼、氰化物、氨氮

T17 酸碱站(表层) pH、石油烃(C10~C40)、镍、锌、铜、钴、钼、氰化物、氨氮

ST03 酸碱站(深层) pH、石油烃(C10~C40)、镍、锌、铜、钴、钼、氰化物、氨氮

T18 重油催化裂化、气分联合装置区 pH、石油烃(C10~C40)、镍、锌、钴、钼、氨氮

T19 渣油加氢脱硫装置区 pH、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钼、钴、氰化物、氨氮

T20 柴油加氢装置区 pH、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钼、钴、氰化物、氨氮

T21 蜡油加氢装置区 pH、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钼、钴、氰化物、氨氮

T22 炼油区火炬气回收 pH、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钼、钴、氰化物、氨氮

T23 连续重整、芳烃联合装置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镍、锌、铜、钴、钼

T24 芳烃装置原料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镍、锌、铜、钴、钼;硫化物、苯并[a]芘、乙基汞、铬。

T25 混油装置和437原料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基叔丁基醚、汞、甲基汞、砷、钒、镍、锌、铜、钴、钼

T26 综合仓库和危险化学品库 pH、石油烃(C10~C40)、甲苯、钒、铜、锌、镍、砷、钴、钼、铅

T27 HDPE、聚丙烯等包装厂区、仓库 pH、石油烃(C10~C40)

T28 环氧乙烷罐区、装车场 pH、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

T29 HDPE装置 pH、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铝

T30 LLDPE装置 pH、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铝

T31 聚丙烯装置 pH、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铝、六价铬

T32 顺丁橡胶装置 pH、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

T33 丁/辛醇装置 pH、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铑;硫化物、苯并[a]芘、乙基汞、铬。

T34 乙二醇 pH、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硫化物、苯并[a]芘、乙基汞、铬。

T35 乙烯装置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基叔丁基醚、甲基汞、铜、钒、锌、镍、砷、钴、钼、铅

T36 丁二烯/MTBE装置 pH、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铜、钒、锌、镍、砷、钴、钼、铅

T37 化工区中间罐区 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铜、钒、锌、镍、砷、钴、钼、铅

T38 热电站、第四循环水场 pH、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铅、氨氮

T39 事故池及非污染雨水池 pH、石油烃(C10~C40)、钒、氰化物、氟化物、锌、甲基汞、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ST04 污水处理系统 pH、石油烃(C10~C40)、钒、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氰化物、氟化物、铜、锌、汞、甲基汞、镍、砷

T40 化工除油池和罐中罐 pH、石油烃(C10~C40)、钒、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氰化物、氟化物、铜、锌、汞、甲基汞、镍、砷

T41 炼油除油池和罐中罐 pH、石油烃(C10~C40)、钒、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氰化物、氟化物、铜、锌、汞、甲基汞、镍、砷

T42 污泥处理系统和固废焚烧系统 pH、石油烃(C10~C40)、钒、锌、砷、镍、汞、六价铬、锑、铜、钴、钼、氟化物、铅、镉、氰化物、氨氮、甲苯、苯、二甲苯

T43 危废临时储存库 pH、石油烃(C10~C40)、钒、锌、砷、镍、汞、六价铬、锑、铜、钴、钼、氟化物、铅、镉、氰化物、氨氮、甲苯、苯、二甲苯;硫化物、苯并[a]芘、乙基汞、铬。

T44 氧化塘 pH、石油烃(C10~C40)、钒、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氰化物、氟化物、铜、锌、汞、甲基汞、镍、砷;硫化物、苯并[a]芘、乙基汞、铬。

 

 

表6 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点位编号 点位名称 监测指标

S01 地下水背景点 pH、色、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汞、甲基叔丁基醚、砷、钒、镍、钴、钼、甲醇;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苯并(a)芘、乙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铬;铑、锑。水温、水位。②

S02 原油储备库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汞、甲基汞、砷、钒、镍、锌、铜、钴、钼;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苯并(a)芘、乙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铬。水温、水位。

S03 化工产品罐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04 芳烃罐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05 汽油、甲醇和轻污油罐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基叔丁基醚、甲醇、砷、钒、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06 柴油罐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07 汽油煤油罐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08 化工原料罐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09 中间原料罐区一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10 汽车装卸栈台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砷、钒、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11 原油罐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汞、甲基汞、砷、钒、镍、锌、铜、钴、钼;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苯并(a)芘、乙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铬。水温、水位。

S12 常减压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甲基汞、砷、钒、镍。水温、水位。

S13 硫磺回收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镍、锌、铜、钴、钼、氰化物、氨氮。水温、水位。

S14 汽油加氢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镍、锌、铜、钴、钼、氰化物、氨氮。水温、水位。

S15 重油催化裂化、气分联合装置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镍、锌、钴、钼、氨氮。水温、水位。

S16 渣油加氢脱硫装置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钼、钴、氰化物、氨氮。水温、水位。

S17 柴油加氢装置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钼、钴、氰化物、氨氮。水温、水位。

S18 蜡油加氢装置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钼、钴、氰化物、氨氮。水温、水位。

S19 炼油区火炬气回收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砷、钒、镍、锌、铜、钼、钴、氰化物、氨氮。水温、水位。

S20 连续重整、芳烃联合装置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21 芳烃装置原料罐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镍、锌、铜、钴、钼;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苯并(a)芘、烷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铬。水温、水位。

S22 混油装置和437原料罐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基叔丁基醚、甲醇、汞、甲基汞、砷、钒、镍、锌、铜、钴、钼。水温、水位。

S23 环氧乙烷罐区、装车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水温、水位。

S24 HDPE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水温、水位。

S25 LLDPE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水温、水位。

S26 聚丙烯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水温、水位。

S27 顺丁橡胶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水温、水位。

S28 丁/辛醇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铑。水温、水位。

S29 乙二醇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苯并(a)芘、烷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铬。水温、水位。

S30 乙烯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基叔丁基醚、甲基汞、铜、钒、锌、镍、砷、钴、钼、铅。水温、水位。

S31 丁二烯/MTBE装置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基叔丁基醚、铜、钒、锌、镍、砷、钴、钼、铅。水温、水位。

S32 化工区中间罐区 pH、色、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钒、镍、钴、钼、甲醇。水温、水位。

S33 热电站、第四循环水场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铜、钒、锌、镍、砷、钴、钼、铅、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苯并(a)芘、烷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铬。水温、水位。

S34 事故池及非污染雨水池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钒、氰化物、氟化物、锌、甲基汞、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水温、水位。

S35 化工除油池和罐中罐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钒、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氰化物、氟化物、铜、锌、汞、甲基汞、镍、砷。水温、水位。

S36 炼油除油池和罐中罐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钒、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氰化物、氟化物、铜、锌、汞、甲基汞、镍、砷。水温、水位。

S37 污泥处理系统和固废焚烧系统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钒、锌、砷、镍、汞、六价铬、锑、铜、钴、钼、氟化物、铅、镉、氰化物、氨氮、甲苯、苯、二甲苯、乙苯;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苯并(a)芘、烷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铬。水温、水位。

S38 危废临时储存库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钒、锌、砷、镍、汞、六价铬、锑、铜、钴、钼、氟化物、铅、镉、氰化物、氨氮、甲苯、苯、二甲苯。水温、水位。

S39 氧化塘 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钒、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氰化物、氟化物、铜、锌、汞、甲基汞、镍、砷;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苯并(a)芘、乙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铬。水温、水位。

 

 

标段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

2.7 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稳定、连续的服务保障能力,能够按合同约定提供外委监测服务。投标人须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人员驻厂服务,确保监测任务组织实施、现场协调及资料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监测活动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监测报告均须加盖CMA印章;应按要求及时提交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并配合招标人及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开展相关检查、监督和核查工作。

2.8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财务状况:根据所报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若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CMA认证证书,证书认证项目中应包含以下监测因子:

1.1水质及地下水类别

必须包含的15项:pH值、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砷、甲苯、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氨氮、溶解氧、电导率

45选40项(以下45项中至少包含40项):色、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浊度、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汞、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乙苯、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汞、钒、镍、钴、钼、甲醇、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苯并(a)芘、乙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铬、铑、锑

1.2土壤类别

29选25项(以下29项中至少包含25项):pH、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汞、甲基汞、甲基叔丁基醚、砷、钒、镍、锌、铜、钴、钼、铅、氨氮、六价铬、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苯并[a]芘、乙基汞、铬、锰、铑、锑、镉

1.3废水废气类别

必须包含的12项:废水监测因子pH、水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氮、总磷,废气监测因子氧含量(氧气)、流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13选10项(以下13项中至少包含10项):废水监测因子总汞、烷基汞、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废气监测因子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甲醛、正己烷、臭气浓度、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1,3-丁二烯。

*5.招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具有1份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业绩和1份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和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业绩应为投标人独立承担,合同内容应能够清晰地反映服务范围、监测类型及履约时间,业绩有效性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承诺:

*6.1 服务承包方式与分包控制承诺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由投标人整体承接并统一组织实施。投标人 CMA 资质认定范围内的监测因子均由投标人自行完成,严禁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走航监测及 CMA 资质范围外的监测因子,如确需委托第三方实施的,须事先报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且第三方须具备相应合法有效的监测资质;相关履约责任、质量责任及合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6.2 数据报送与样品管理承诺

投标人承诺合理统筹监测及分析进度,按计划完成各项外委监测任务。对地下水监测井及外排管线沿线等周期性监测任务,应按要求及时向招标人及相关运维、巡检单位报送监测数据。除分析周期有明确要求的特殊指标外,常规分析数据应在收样后 48 小时内报送,加急样品应在 24 小时内报送。

*6.3 现场管理与风险责任承诺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前,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 HSE 管理体系及四川石化各项管理制度。因投标人采样、分析、数据管理或履约原因,导致发生一般 B 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或出现严重违规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招标人有权依法依约终止合同。

*6.4 投标主体合规性承诺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5 履约能力核查承诺

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其履约能力、技术条件、人员配置及相关业绩情况的考察与核实。

*6.6 合同条款及考核扣罚承诺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并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四川石化统一合同文本及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在环境监测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承包商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统一要求,尤其是合同约定的考核、扣款及违约责任条款。

(1)甲方依据其现行及后续修订的环境监测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承包商管理及安全管理等相关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乙方服务履约情况实施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在相应进度款中予以扣减。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过程或成果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技术规范或管理要求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书面告知甲方整改情况,确保后续服务持续、规范地履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技术服务。在甲方迎接上级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执法监测或专项核查过程中,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监测活动、监测报告、原始记录等存在不符合规范或合同约定情形的,甲方可根据问题性质及严重程度,按每次扣减合同总价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或10000元进行考核扣款;对存在监测数据、监测报告、原始记录等资料弄虚作假等重大违规情形的,加重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或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到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技术服务人员的,每发生一次扣减合同总价2000元;变更后人员不符合合同或资质要求的,另行扣减合同总价2000元。乙方违反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的,按对应制度规定执行合同扣款。

(5)除生产安全事故或环境事件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外,如在任何一个付款周期内,乙方因考核产生的扣罚金额累计超过当期合同金额的20%,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不具备持续履约能力,并依法解除合同。

(6)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如对合同核心条款进行不合理纠缠、拒不配合合同签订的,甲方有权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失信管理规定处理。

*6.7 人员安排与付款条件承诺

投标人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安排不少于 2 名专业人员驻厂服务,保障外委监测任务组织实施、现场协调及资料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

投标人应按约定周期如实填报阶段性工作量,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招标人依据已完成工作量及考核结果办理当期付款。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4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7.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外网: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

 

*7.6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7.1-7.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 年3月19日至 2026年3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31日  8 时  4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每项目  7 万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    编: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程老师                        联 系 人:     尚先生                       

电    话:        028-83490117                      

传    真:                              电    话:        028-682500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              

  财务咨询:           许女士           

  电    话:        028-68233741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6  年  3  月  19  日 

附件:投标商操作手册V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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