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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6年国债投资项目节能咨询及节能验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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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6年国债投资项目节能咨询及节能验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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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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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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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6年国债投资项目节能咨询及节能验收咨询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YG1202600120。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五、采购内容和范围:采购人就2026年国债投资项目节能咨询及节能验收咨询服务项目委托供应商提供相应工作成果。六、项目含税最高限价:¥120,800.00元,含税,供应商应依法开具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七、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二)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节能咨询或节能评估或节能验收咨询项目的业绩。注: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证明,其中:合同扫描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印章;对应发票扫描件须图像清晰,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 个日历天内,提交以下由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参数官方证明文件之一(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由生产厂商盖章后的产品说明书、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参数截图及对应有效网页链接),所有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公章,供核查使用。若供应商(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成交(中标)候选人资格,且该供应商(投标人)所缴纳的响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未按规定期限及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文件的;(2)提交的证明文件未能证实其投标内容符合采购需求书规定要求的;(3)提交虚假证明文件的。若第一成交(中标)候选人被取消成交(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招标人)有权依据成交(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中标人),或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招标);在此情形下,被取消资格的成交(中标)候选人所缴纳的响应(投标)保证金仍不予退还。(八)现场踏勘及采购答疑会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活动。2.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九)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2026年3月24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24日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3.报价地点:在线报价。(十)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38890467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537十四、平台技术支持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采购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异常联系电话:020-89160831,020-89160508文件制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9160590咨询受理二维码: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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