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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托老院新建养护综合楼项目(白蚁防治)-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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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托老院新建养护综合楼项目(白蚁防治)-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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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发布时间: |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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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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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托老院新建养护综合楼项目(白蚁防治)-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海南省托老院新建养护综合楼项目(白蚁防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907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3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HG-2026-07项目名称:海南省托老院新建养护综合楼项目(白蚁防治)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2.8万元最高限价:2.8万元采购需求:白蚁防治,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竣工验收为止(出具符合现行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成果文件)。质量要求:1、本项目白蚁防治工程包治期为十五年,承包方对白蚁防治工程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五年,若白蚁防治包治期内有发生白蚁侵害,进行免费灭治服务。2、为保证质量、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房屋白蚁防治技术规程JGJ/T245-2011》要求组织施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以及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等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未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3.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8、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9、供应商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禁止投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工电话:0898-6536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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