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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智能调度系统改造试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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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智能调度系统改造试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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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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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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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适用服务项目)1.1 采购内容:2026-2027年智能调度系统改造试点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1.2 交易地点: 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41.85 万元,综合单价(含税)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高于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其他: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1.4 其他要求: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1.5 标段数量: 1 个。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其他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2.3 其他要求:2.3.1 未被“信用中国”( 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1.42条款内容要求。3.采购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3月19日09:00时至2026年3月23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在线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4. 响应(投标)保证金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200.00 元整。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4.3 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4 日 15:00 时整。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上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5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5.3 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5.4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购 人: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56号联 系 人:郑玖华电 话:0574-87937825 传 真:/电子邮件:/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联 系 人:陈洋、姚露泽、夏伟立、严锋、张敏恒、曹晓琪电 话:0574-87295348、0574-87357607传 真:/电子邮件:nbitc@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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