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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6031812 水泥稳定碎石 |
| 所属地区: |
湖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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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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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八坦路263号,具体送货地址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甲方对数量、质量、性能等确认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有效增值税票,甲方办理结算挂账,货到票到财务挂账(13%税率),60天支付90%,留10%作为质保金,待办理完成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且任何质量异议后无息支付;
付款形式:现款及其他短期支付工具和票据,现金与票据支付比例为5:5;
2、供货时间:按项目部通知送货,据实结算,供货商需严格根据项目送货通知单进行送货;
3、送货地址:按项目部通知送货;
4、如有代用,报价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若未注明,一律视作能够满足要求;
5、请按要求时间送货,若无法满足,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若未注明,一律视作能够满足要求;
6、报价默认包含运费。
四、技术条款:1、水泥:可以采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且宜选用初凝时间3小时以上,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小时以上)的水泥,不得采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受潮变质的水泥;
2、集料: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其压碎值不大于30%,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有机质含量不宜超过2%;
3、水:应洁净,不能含有害物质,可以采用饮用水;
4、水稳碎石混合料的技术要求:水稳碎石基层采用的水泥剂量为 5%,5%水稳碎石基层压实度≥97%,7天浸水(试件在20C条件下保湿养生6天后,再浸水1天)的无侧限抗压强度的标准值不低于2.5Mpa;
5、基层材料必须采用拌和机拌和。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在武汉武钢绿色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合格供应方准入单位名录内或已经通过合格供方资格预审(联系电话:李经理: 150 7108 8811);
2、未列入宝武、武钢、武钢绿城公司禁入单位名单;
3、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法人资格、 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的供应商,有相关材料等供应业绩,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信誉良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次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的材料质量达到国家产品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
6、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纠纷,投标公司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及破产状态的。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1、水泥:可以采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且宜选用初凝时间3小时以上,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小时以上)的水泥,不得采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受潮变质的水泥;
2、集料: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其压碎值不大于30%,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有机质含量不宜超过2%;
3、水:应洁净,不能含有害物质,可以采用饮用水;
4、水稳碎石混合料的技术要求:水稳碎石基层采用的水泥剂量为 5%,5%水稳碎石基层压实度≥97%,7天浸水(试件在20C条件下保湿养生6天后,再浸水1天)的无侧限抗压强度的标准值不低于2.5Mpa;
5、基层材料必须采用拌和机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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