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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填料塔\Φ2800×16000~17000×(3+12) S32168/Q245R 含内件 常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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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填料塔\Φ2800×16000~17000×(3+12) S32168/Q245R 含内件 常压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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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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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填料塔\Φ2800×16000~17000×(3+12) S32168/Q245R 含内件 常压(招标编号:NZZ260325-2103-11640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填料塔\Φ2800×16000~17000×(3+12) S32168/Q245R 含内件 常压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空塔\Φ1100×60000~65000×12 S31603/Q245R 不含内件 常压
1.000
台
2
填料塔\Φ2800×16000~17000×(3+12) S32168/Q245R 含内件 常压
1.000
台
3
填料塔\Φ2600×25000~30000×(3+12) S32168/Q245R 含内件 常压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且三年报表中的利润率至少有一年大于零。
3.1.3 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装置具有至少10台直径3500mm及以上的(至少含2台不锈钢复合板塔器)塔器制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上述制造业绩的合同、经过发票验真系统验证的发票及相关技术附件(其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材质、型号规格以及签署和盖章页),合同等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中标候选人需经过招标人对工厂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保供能力审核,评分低于85分的视为不合格,将否决投标。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1)投标人提供的本次标的物技术方案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需列入偏差项需在标前澄清,需业主确认,不接受未经确认的偏差项;
2)承诺进度及付款方式均满足项目要求;
3)承诺不转包、不分包所报价的标的物;
4)承诺严格执行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
5)承诺完全响应招标人无损检测要求和HSE现场管理制度,投标人须完全服从招标人项目现场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等施工管理要求;
6)承诺本次标的物部分接管尺寸的变更以及一些小附件(如预焊件、保温支撑)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及交货期;
7)承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8)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
9)承诺本标书中的设备可按技术请购书中要求进行分段、整体运输至项目现场,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
10)承诺本标书中分段到货的设备在运输中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若设备运抵现场后,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变形,导致椭圆度偏差超出标准、现场无法进行安装,则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以上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如请购文件中★号项与否决项不一致时,以否决项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19日16时0分
至
2026年3月25日14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的操作手册(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如有);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工程公司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5935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中书
联系人:
宋惠
电 话:
025-85935842
电 话:
025-8593537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
2026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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