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宁德市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侨开发区电视形象宣传片摄制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侨开发区电视形象宣传片摄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26-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宁德市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侨智创业中心1024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0593-20763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缪胧、小林/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梯1907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 1 | 东侨开发区电视形象宣传片摄制采购项目 | 1 | 300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采购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 1 | 12352200MB0871850E | 宁德市广播电视台 |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制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3.1、2026年03月06日起至2026年03月1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2、(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2)网络报名:供应商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开户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银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FJSHYZB@)。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5.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梯1907室开标室
6、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6.1、协商时间:2026年03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6.2、协商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梯1907室开标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