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顶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建单位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11日16:36
评审专家名单
李士硕,彭晓燕,万志军,田起鹤,李新坡,陈爱军(采购人代表),王战锋(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57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帅李聪梅孙瑞娜黄保康
项目联系电话
0375-2337797
采购单位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清风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5-2588009
代理机构名称
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C7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5-2337797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doc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54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顶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建单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2026年04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拟建设平顶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9305.26㎡,共规划建设四栋楼,总建筑面积45987.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861.00㎡,包含两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筑面积分别为10234㎡、7995㎡),一栋集中实验用房(建筑面积8092㎡),一栋服务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540㎡),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地下一层,地下建筑面积15126.00㎡,绿地率35.76%,机动车停车位309个,具体以实际为准。并建设园区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运营承建单位,中标单位负责市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的建设运营。
(2)资金及落实情况:专项债券资金+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4)服务地点:平顶山市。
(5)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2026303号-1
拟建设平顶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9305.26㎡,共规划建设四栋楼,总建筑面积45987.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861.00㎡,包含两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筑面积分别为10234㎡、7995㎡),一栋集中实验用房(建筑面积8092㎡),一栋服务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540㎡),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地下一层,地下建筑面积15126.00㎡,绿地率35.76%,机动车停车位309个,具体以实际为准。并建设园区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运营承建单位,中标单位负责市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的建设运营。
河南省平科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与滍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平发产业孵化新城项目10号楼
257,000,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78.5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顶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建单位项目
拟建设平顶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9305.26㎡,共规划建设四栋楼,总建筑面积45987.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861.00㎡,包含两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筑面积分别为10234㎡、7995㎡),一栋集中实验用房(建筑面积8092㎡),一栋服务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540㎡),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地下一层,地下建筑面积15126.00㎡,绿地率35.76%,机动车停车位309个,具体以实际为准。并建设园区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运营承建单位,中标单位负责市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的建设运营。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士硕,彭晓燕,万志军,田起鹤,李新坡,陈爱军(采购人代表),王战锋(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42,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省平科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2627595;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清风路3号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375-258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C7号楼
联系人:马帅李聪梅孙瑞娜黄保康
联系方式:0375-2337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帅李聪梅孙瑞娜黄保康
联系方式:0375-233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