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国道338线原平西镇至段家堡段(庙岭梁桥隧群)改线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1)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并且合法有效;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至少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注:中心试验室或施工方工地试验室或监理试验室业绩均予认可)。
(3)主要人员要求:
中心试验室主任: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注册人员)。
(4)信誉要求:
①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近3年(2023年05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05月01日至今)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⑥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未发生重大违约问题。
(5)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5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已作为国道338线原平西镇至段家堡段(庙岭梁桥隧群)改线工程施工监理授权试验检测机构或为国道338线原平西镇至段家堡段(庙岭梁桥隧群)改线工程提供施工工地试验室服务或作为国道338线原平西镇至段家堡段(庙岭梁桥隧群)改线工程监控量测机构的,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与本项目的项目社会资本方、已确定的施工、施工监理单位、监控量测单位及针对本项目为其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机构或派出机构的母体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