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机防爆电气系统维修服务
招 标 公 告
钻机防爆电气系统维修服务
招标编号:越创服务招字2026-015号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钻机防爆电气系统维修服务,招标人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招标人提供陆上钻机防爆电气系统修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井场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电磁灶等的现场检测检查、拆卸、安装、使用、维护,提供修理所需、技术人员、工具设施及相关技术培训;服务质量、安全、环保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服务工作依法合规开展。
2.2招标范围:为ZJ90DB、ZJ80DB、ZJ70DB、ZJ70D、ZJ70LDB、ZJ70L、ZJ50DB、ZJ50LDB、ZJ50L、ZJ50D、ZJ40DBS-J、ZJ40等各机型钻机防爆电气系统安装及修理提供现场服务工作,其主要服务内容:提供零配件、工具,人员组织现场安装、整改、调试、故障修理、维护保养及对钻井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钻机防爆电气系统正常运行。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发电房、MCC房、防爆电机、防爆箱、电缆、防爆接插件、防爆灯具、操作柱、电气线路、电磁灶等设备设施的现场安装及修理。
2.3服务地点:主要地点为川渝地区钻井现场。
2.4服务方式: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及材料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2.5工期:招标人根据维修工作内容下达合理工期,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6计费方式
2.6.1招标人钻井现场维修费用:包括人工服务费、车辆服务费和更换材料(配件)费,完成维修任务发生的一切成本要素均包含在上述三项费用(不含税)中;更换材料(配件)费按2.6.3条执行。
2.6.2 人工服务费和车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确认的钻机防爆电气系统现场修理服务时间(天)为费用单位,以中标价格(元/天)作为结算依据。
2.6.3 维修用材料(配件)费用:根据招标人确认的实际使用材料(配件)项目和数量,按材料(配件)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合同预估金额止,以先到为准。
2.8标包划分:不划分。
2.9预计服务金额:按两年预计不含税金额680万元,含税金额768.4万元(含13%增值税),本项目工作量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2.10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11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3.3 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C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4 投标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与招标人同类工况企业有钻机防爆电气系统维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发票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发票、发票验真材料)。
3.5投标人须至少能够同时完成 3 个作业点的现场维修工作,具体要求为:
3.5.1 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5名修理人员(每个作业点需要5名员工),维修所需工具、车辆、材料,从特殊作业人员还需持有相应的特种操作证(电工证、高处作业证),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不少于3人持有防爆电工证、不少于1人持高处作业操作证。
3.5.2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硫化氢防护证、HSE证(硫化氢防护证、HSE证为招标人承包商管理内部证件,若无此两项证件,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上井服务前,在招标人或招标人认可的机构取得该两项证件)。
3.5.3 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持证证明材料,其中社保、工伤保险证明材料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为参与本项目的全部服务人员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50万元/人。
3.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至少有2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3.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实际参与服务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保持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且更换后的服务人员持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9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如见下表。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注:投标人对由其自行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核实为虚假承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接受远程报名,具体方式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吴先生:18696616565。 4.3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套,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5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的账号。(交款时请注明“越创服务招字2026-015号投标保证金”,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和《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用电子邮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696616565 开户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帐号:170101040003840 缴费账户: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6、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期间异议澄清或相关事宜联系人: 招标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 | 联系人:邓先生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话:023-67324041 | 电话:18696616565 | 开户银行: | 邮 箱:120829725@ |
招标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5月 附件:钻机防爆电气系统维修服务_招标公告.pdf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