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液相水基岩屑及废弃泥浆破胶服务
招 标 公 告
重庆越创公司含液相水基岩屑及废弃泥浆破胶服务
招标编号:越创服务招字2026-014号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重庆越创公司含液相水基岩屑及废弃泥浆破胶服务,招标人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创公司)自主压滤提供含液相水基岩屑及废弃泥浆破胶服务。负责为服务井的空钻岩屑、水基岩屑、废弃泥浆、清掏罐污泥、固井混浆实施压滤和钻井(压滤)废水压滤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提供生石灰和聚合氯化铝、硫酸亚铁等破胶材料进行破胶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钻井清洁生产设计》和建设方要求。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清洁生产服务现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履约金额达到合同预估金额为止,以先到为准。履约期限内开工的井(平台),应履约至该井(平台)完工为止。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通知中标人上井(平台)服务的,应延长至该井(平台)服务结束止,且该井(平台)的服务按本合同结算。
2.4标包划分:不划分。
2.5预计服务工作量及服务金额:
2.5.1预计工作量:88000立方米;
2.5.2预计服务金额:预计金额528万元(不含税),含税金额:559.68万元(6%增值税)。
2.5.3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7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附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 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
3.4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5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单位则提供2024年度的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近三年未出现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3.5投标人应未处于被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应针对该条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生投标人隐瞒或承诺不属实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若投标人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3.6投标人必须熟悉本项目项下的服务工作情况且近三年内提供过与本项目项下相同或相类似(场内压滤技术服务)的承揽业务。(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发票)
3.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3.7.1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过合同违约或发生过纠纷的。
3.7.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7.3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3.8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8.1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至少同时具备4井次,含液相水基岩屑及废弃泥浆破胶达服务能力不低于1000方/天。
3.8.2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负责服务过程中的第三方的协调,包括与当地村民在土地和青苗赔偿发生纠纷时的协调处理,并承担协调处理费和因地方农民堵路造成的所有误工费用等。
3.8.3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响应:若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执行中违反招标人技术标准和要求,除扣除当井次5%服务结算金额(不含税)外,还应承担招标人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8.4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在川渝云贵地区设有调度中心、应急联络点联络人及24小时值班电话。
3.8.5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运输至作业现场的生石灰和聚合氯化铝、硫酸亚铁等破胶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杜绝“三无”产品。
3.9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如见下表。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注:投标人对由其自行承诺文件负责,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核实为虚假承诺或合同执行过程中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接受远程报名,具体方式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吴先生:18696616565。 4.3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套,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的账号。(交款时请注明“越创服务招字2026-014号投标保证金”,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和《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用电子邮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696616565 开户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帐号:170101040003840 缴费账户: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6、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期间异议澄清或相关事宜联系人: 招标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 | 联系人:邓先生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话:023-67324041 | 电话:18696616565 | 开户银行: | 邮 箱:120829725@ |
招标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5月 附件:重庆越创公司含液相水基岩屑及废气泥浆破胶服务_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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