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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招标/资审公告]围场县第三批农村公路路面水毁恢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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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招标/资审公告]围场县第三批农村公路路面水毁恢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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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6-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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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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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第三批农村公路路面水毁恢复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关于围场县第三批农村公路路面水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围数政投字【2026】5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 关于围场县第三批农村公路路面水毁恢复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围交政发【2026】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上级补助资金和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地镇、围场镇、哈里哈镇、四道沟乡、郭家湾乡、克勒沟镇、蓝旗卡伦乡、银窝沟乡等8个乡镇境内 。
2.1.2建设规模:
围场县第三批农村公路路面水毁恢复工程,本项目恢复重建水毁道路11条,长度37.50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临河支挡防护、沿线安全设施等。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6 月16日,计划工期 4.5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 围场县第三批农村公路路面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以及工程保修施工。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025 年 5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公告新增3.7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2
09:00至2026-05-18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0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7.2报名须知:未按要求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投标的后果自负。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7.3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4-7521259
电子邮箱:
wcjtjjsglg@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德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南路939号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顺达帝景12-2-1301
邮编:
068450
邮编:
068350
联系人:
郝瑞东
项目负责人:
高芳芳
电话:
0314-7526610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4-218207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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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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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786177903@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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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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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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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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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5090610104000707
附件:招标公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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