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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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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聚隆化工呼吸阀人孔采购项目2026-环保整改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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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聚隆化工呼吸阀人孔采购项目2026-环保整改
项目编号
JZEG-GF-26-G1-W-0011986
采购经理
王宝昆-15132791003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26 12: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6-26 13:01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c07159014
呼吸阀
PVR-TK1450-1 ,8“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19
呼吸阀
FB-0a01 ,1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20
呼吸阀
FB-0a02 ,1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21
呼吸阀
FB-0a03 ,1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22
呼吸阀
FB-0a04 ,1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04
阻火呼吸阀
V101 DN200 (EVC罐区专用)
8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13
呼吸阀
PVR-TK1103-1 ,6“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15
呼吸阀
PVR-TK1451-1 ,10“
2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16
呼吸阀
PVR-TK1452-1 ,1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17
呼吸阀
PVR-TK1453-1 ,8“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18
呼吸阀
PVR-TK1405-1 ,3“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05
呼吸人孔
PSV-101 DN500(EVC罐区用,提供规格书)
8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24
呼吸人孔
V1800a03A RK 0a01 2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25
呼吸人孔
V1800a03BRK 0a02 2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26
泄压人孔
V1800a03A M1 24"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27
泄压人孔
V1800a03B M2 24"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28
泄压人孔
RM-TK1405-1 2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29
泄压人孔
RM-TK1450-1 2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30
泄压人孔
RM-TK1451-1 20"
2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31
泄压人孔
RM-TK1452-1 2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c07159032
泄压人孔
RM-TK1453-1 20"
1
台
40至45日
VCM厂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第一条: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具体见技术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和技术协议要求。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严格的执行。 (二)质保期限:产品实行“三包”,到货18个月或安装运行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或调换。 (三)凡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认证管理的产品,供货时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件,未提供不予验收,严禁使用。其他非国家强制认证管理的产品,到货验收时提供相关的资证。 (四)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所有直接损失。如甲方已依据法律规定向第三方赔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地点:出卖人负责运至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大道南侧沧州聚隆化工仓库。 (二)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产品安全、完好地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过程中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需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进厂需通过无人值守系统,送货司机带身份证原件。 第三条、包装要求 (一)乙方应按照产品的特性及运输要求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确保产品在搬运、装卸、运输及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包装材料及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惯例,包装标记信息准确、明显,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包装不当导致产品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包装物免回收。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一)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标准验收。交货时产品及附件、备件、配件等标牌标识规范,各种资质资证、检测报告等必须齐全、完整、有效。若因乙方资证或附件、备件、配件不全或失效,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验收方法: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订单或送货通知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单或检验报告等单据上签字确认。如乙方未能依约或按甲方通知到场参加验收的,甲方有权自行进行验收,乙方视为认可该验收结果。《技术协议》或补充条款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第三方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验收结果不能对抗产品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不能免除或影响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包括产品质量在内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验收异议:甲方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约定的数量、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的,甲方在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或全部产品,并要求乙方在7日内退、换或补足合格产品重新交付。乙方延迟退换货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未交付及交付不合格部分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对甲方的验收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异议期:收到本次货物50日内向乙方提出,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照装箱清单和技术协议为准。 第五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产品安装按照采购文件和《技术协议》约定执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付预付款30%,制作完成具备发货条件,付提货款30%,货到验收合格,出卖人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30%,10%质保金,质保期(到货18个月或安装运行12个月,以先到为准)满无质量问题付清。 支付方式: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现汇不限。 第七条 保证条款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产品(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三)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产品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四)乙方保证在合同产品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乙方发现合同产品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五)乙方保证其对合同产品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保证任何第三方不会因乙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产品主张权利。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出现重大涉诉、被采取任何保全措施、被申告破产等情形,致使该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目的可能无法实现、继续履行将使对方面临较大的风险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及根据本合同签订的所有附件及协议。 (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另有约定的,在非违约方要求的期限内没有纠正,非违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三)合同解除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有违约方负责。 如出卖人交付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验收时是否发现)且无法通过维修、更换予以解决时,出卖人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还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惩罚性违约金及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由于出卖人自身原因造成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供货及完成施工,造成未达到验收条件,每迟延一日,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金额0.3%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在买受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一)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应的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二)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供虚假发票;由此引发的财务及税务风险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由于法律规定内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技术条款:技术要求 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供投标人参照,如投标人在投标中选用替代品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泄放满足河北省最新要求: 河北省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要求(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0.9倍设计压力环境下,呼吸阀最大允许的泄漏量为:阀门 DN≤150,最大泄漏量不超过0.0017m3/h;阀门 DN>150且DN≤400,最大泄漏量不超过0.003m3/h:阀门 DN>400,最大泄漏量不超过0.0045m3/h 。压力不超过呼吸阀设计压力时,紧急泄压阀附近浓度为Oppm。)。 2、本次招标物资须执行国家最新标准,并注明标准号,以备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GB 5908-2024、SY/T0511-2024、API 2000)。中标厂家要对每台设备进行出厂前检测,相关检测数据及证明文件附于出厂技术资料中,供甲方安装时提交报验。 3、数据误差声明:本次呼吸阀采购,编码为: C07159019 C07159020 C07159021 C07159022 四项呼吸阀的公称直径按照10“制做,忽略规格书中8”数据,其他以规格书为准。 4、其他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40--45日内完成交货。 (2)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见规格书 (3)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物到达后,按照第二条验收,包括外观、阀体壁厚、水压、气密、材质成分化验等。如产生质量争议,抽样送检”国家阀门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进行各项指标检测,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异议期:收到本次货物50日内向乙方提出,如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无条件退换,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执行标准以上传附件为准。必须为石油化工标准。如未上传附件必须与分厂技术人员联系沟通,确认技术要求、产品规格、工况、介质、材质等!由于报价与实际需求不符或达不到要求,造成退换货等费用由报价方负担! 6、使用部门技术联系人: VCM 刘更须 139 3273 5181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报名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报名、报价。 2、投标人须取得带阻火装置呼吸阀相对应的阻火器型式试验证书。 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般纳税人,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 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23年06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20万元以上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内容须体现材料型号、用户名称、台数、合同签订时间、外形尺寸等。(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搞清楚具体询价内容,请根据自己的主营选择报名,不在制造、经营范围不予授标。 5、近3年与冀中能源集团发生过合同纠纷,或因故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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